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中,并不存在“父债子偿”的强制性规定从法律上讲,父母和成年子女均属于独立的民事主体,各自享有不同的权利,承担不同的义务,他们的财产也是各自独立的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,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,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的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因此,若债。
所以父债子还的事情,并不一定会发生总结子女放弃继承遗产,则无需偿还父母生前债务周厚林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,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,丰富的实务经验擅长处理建设工程,公司治理,婚姻家庭,合同纠纷等法律事务秉承尽心尽力,细心细致的服务理念,也深获当事人的好评,曾评为渝北区十佳律师。
”父债子还“的法律含义如果父亲负债而亡,子女在继承父亲的遗产后,则必须为父亲还债,且仅以遗产范围为限但是,如果子女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,可免除还债的义务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,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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